中國學位制度的前世今生
http://www.fs-bby.com2025年04月09日 10:07教育裝備網
我作為一名老教育工作者,職業生涯中印象最深刻的事項之一是參與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以下簡稱《學位條例》)的過程。這段經歷讓我深切體會到我國教育事業發展的艱辛歷程和偉大成就。
我國的學位制度可以追溯到新中國成立之前。1935年,國民政府頒布了《學位授予法》。新中國成立后,我國曾于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先后兩次起草《學位條例》草案,但由于種種原因沒能通過。第三次是從1979年初開始的,由鄧小平同志親自領導。
1979年,鄧小平同志明確提出,要建立學位制度,創造一切條件來培養、發現和使用人才,一定要造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空氣。教育部在時任部長蔣南翔同志領導下,組建了起草工作專門小組。工作小組成立后,全面梳理了國民黨時期的學位制度資料,詳細研究了美國、英國、法國等國家的學位制度,廣泛走訪了國內高校和科研機構的專家學者。
在充分調研基礎上,工作小組將中國的學位制度定位為反映高等教育各階段學術水平的稱號,是教育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學位分級方面,確定采用博士、碩士、學士三級制;同時考慮到當時國內博士培養能力有限,把碩士學位作為國家在一定階段內科技人才的主要來源,將碩士修業年限定為3年。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學位條例》,于1981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改革開放后我國第一部教育法律,在中國教育立法史和中國學位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學位條例》實施以來成效顯著,已累計培養了1000余萬名碩士、110萬名博士,獲得學士學位的更是達到7000萬人。
隨著時代發展,《學位條例》中某些具體內容需要與時俱進。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是《學位條例》實施40多年來的第一次全面修訂,是學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設的一項重大成果。《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繼承和發揚了《學位條例》的基本原則和精神,全面總結了我國40多年來學位工作改革發展的成果和經驗,系統構建了中國特色的學位法律制度。相信《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必將為建設教育強國、科技強國、人才強國和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者系教育部原副部長)
責任編輯:董曉娟
本文鏈接:TOP↑